2011-02-28 13:39:14 阅读()
记者从宜昌市住建委得到消息,市住建委、财政局、规划局联合发文规定,要求在居住和公共建筑中应用可再生能源。根据规定政府将对2012年以前竣工的示范项目实施专项补助资金扶持政策。 该规定包括了具体的补贴标准:在太阳能光热应用中,屋顶集中集热式系统400元/㎡,阳台或墙面壁挂式系统600元/㎡;土壤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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