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天津市建设交通委制定的《天津市供热计量管理办法》已于5月1日起实施。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天津市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应实行供热计量方式收费。用于供热计量的热量表安装前必须通过s*次强制检定,取得检定合格证书。 按照规定,供热计量包括直接计量和间接分摊计量两种方式。天津市新建建筑和实施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应当按照供热计量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并同步安装供热计量装置。新建建筑的...
《天津市供热计量管理办法》5月正式实施
2011-06-07 09:21:1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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